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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候变化与京都议定书

提供资金、转让技术与分享知识。

当今世界面临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。应对气候变化,刻不容缓。

京都议定书是第一个国际间设法协调解决气候变化的公约。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在美国和澳大利亚以外的主要工业化国家得到落实。

京都议定书对成员国的排放总量设定了严格的上限。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内容之一,清洁发展机制(CDM)允许各成员国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和开发减排项目,并取得由此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(CERs)。这些经核证的减排量有助于发达国家履行法定减排义务,也使发展中国家从减排工作中获益。

通过市场机制管理全球大气,实现了两方面的效益:(i)降低排放量设限的成本,从而可以尽可能严格地设置排放量上限;(ii)推动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先进技术和专业知识。这也正是沛雅霓公司的创立动机。我们的宗旨是投资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,通过提供资金,转让技术和分享知识,帮助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。